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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张明喜律师:起诉离婚期间双方的经济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吗?合同纠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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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张明喜律师:起诉离婚期间双方的经济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吗?合同纠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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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张明喜律师:起诉离婚期间双方的经济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但是,起诉离婚期间双方的经济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在离婚诉讼提交后,未开庭审理期间这段内的个人收入算是共同财产吗?这段时间可以与其他人在1起吗? 广西钦州婚姻家庭律师张明喜解答: 未开庭审理期间这段内的个人收入算是共同财产。1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1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1) 夫妻双方或1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2) 夫妻双方或1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3) 夫妻双方或1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 夫妻双方或1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张明喜律师解析: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1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1方均有权决定; 第2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1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1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3人。 《婚姻法》第 17 条到第 19 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1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1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4十7条规定:“离婚时,1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1的第3十1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4十7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1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 “两年” 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2的第8条和9条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 “1年” 的规定。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广西钦州婚姻家庭律师:张明喜?   相关阅读:   广西张明喜律师:婚后买房只写了1方的名字,还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广西张明喜律师:婚后买房只写了1方的名字,还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但是,婚后买房只……[更多]   广西张明喜律师: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广西张明喜律师: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界定,这主要是为了区分财产的性质,然后进行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