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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怎么要?新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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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怎么要?新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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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赔偿怎么要?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1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1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3、1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由于1方用大部分精力来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1方工作,而这些义务本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由1方主要履行这些义务,势必会影响他(她)的经济收入。按照约定财产制,其财产权利将受到损害。因此,有权要求另1方给予经济补偿。这也是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零9十1条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2、离婚请律师有什么用?1、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离婚诉属讼涉及到很多法律专业知识,当事人未必都懂,比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损害赔偿、诉讼程序等等;2、梳理、分析案情,找准案件突破口。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诉讼中都有自己的诉求,如何专业地表达出诉讼请求,整个案件的突破口在哪里,这决定了整个诉讼的成败,可以由律师帮助当事人确定;3、收集证据。有了诉讼请求,还必须有证据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尤其作为原告,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此案件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如何收集证据,都是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完成的。3、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1般由母亲直接抚养;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已满9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零9十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9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温馨提示】:1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由于1方用大部分精力来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1方工作,而这些义务本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由1方主要履行这些义务,势必会影响他(她)的经济收入。按照约定财产制,其财产权利将受到损害。因此,有权要求另1方给予经济补偿。这也是夫妻间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华律网相关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