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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竞合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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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竞合时的处理

* 来源 : * 作者 : 新沂律师

【考点】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竞合时的处理

【解析】本案中,虽然同时存在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但是,民事案件的审理并非以刑事案件的审结为前提,即刑事案件的审理不影响民事案件的审理。因此,法院对民事案件不需要中止审理或延期审理,选项D正确。

【考点】起诉与受理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选项B正确。

【考点】一审遗漏当事人在二审中的处理

【解析】《民诉意见》第183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本案中。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在一审中遗漏了,二审中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此种情况下,法院是无法进行调解的。调解不成只能发回重审。因此,选项D正确。

【考点】二审中原审当事人合并、分立的情况

【解析】《民诉意见》第189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不必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选项C正确。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本案是离婚案件,在二审中一方当事人乙意外死亡,该诉讼终结,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选项B正确。

【考点】二审判决

【解析】《民诉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因此,选项C正确。

【考点】再审中提起反诉的处理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对二审案件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