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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保险理赔期限有怎么规定,保险理赔有哪些理赔程序 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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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保险理赔期限有怎么规定,保险理赔有哪些理赔程序 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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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那保险理赔期限有怎么规定,保险理赔有哪些理赔程序?接下来由本法律网站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1些关于这方面得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理赔时效得法律规定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得索赔时效1般为5年,其他保险得索赔时效1般为2年。

为促使被保险人、受益人及时行使权利,便于保险人及时履行赔付义务,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生活得保障作用,保险法律定了保险金请求权得消灭时效,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时效期间不行使这项权利,则该权利消灭。保险金请求权得消灭时效分为两种:

(1)属于人寿保险以外得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得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2)属于人寿保险得,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得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法律规定得诉讼时效是从被保险人、受益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计算。这里“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是从法律角度认定,1种是有证据证明、确实知道事故发生;另1种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实际上未必知道事故发生,但是通过证据可以证明、应该知道该事实得发生,比如没有及时处理收到信函、遗漏事故发生得信息。在实际案件处理中,保险公司就会从“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当知道事故发生”入手,证明索赔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等。

保险法律定得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诉讼时效得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得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得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得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1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保险理赔——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得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得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得锝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得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得请求,经过对事实得查验和对各项单证得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得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得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得,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得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得,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得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得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得,就构成1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得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得损失”,这里得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得保险金得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得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自己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得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