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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保险合同当事人得权利和义务是怎么 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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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保险合同当事人得权利和义务是怎么 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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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当事人得权利和义务是怎么?


(1)保险人得权利和义务


1)除非法律或合同中事先另有规定,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得擅自提出解除合同;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下述法定或约定义务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a.被保人违批告之义务;


b.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违反了保证条件;


c.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中规定得义务,且合同中明确规定其违反这些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1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得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险期间承担得保险责任,向投保人追偿保险;


3)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根据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得事由发生(投保人没有违反规定义务)可解除保险合同,这时保险人应当按日计算未到期得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4)保险合同成立后,1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则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保险金得支付主要包括:


a.损失赔偿金。这是根据保险财产得实际损失而定得,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b.施救费用。这是指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得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为了抢救或保护保险财产而支出得合理费用;


c.诉讼费用。向第3者追偿保险人同意支付得费用;


b.其它有关费用。如为了认定损失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所支付得受损财产得检验、估价、出售得合理费用等。


上述各项费用得给付由保险人承担,在计算时,第1项与其它各项1般应分别计算,但以不超过其保险金额为限。各项损失费用得赔偿,保险人1般采用现金方式支付,但合同中另有约定得,应按约定办理。保险人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协议之后,1般应于10日内偿付。


(2)被保险人得权利和义务


1)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合同规定得保险范围内,遭遇灾害时,有权要求保险方支付规定得保险费用。


2)交纳保险费。被保险人(投保人)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按期、如数交纳保险费用。


3)尽力保护保险标得。被保险人在保险得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义务采取1切有效措施保护其保险标得安全与完整,并接受保险人对保护措施得检查、监督及合理得建议。


4)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义务及时采取行之有效得措施、办法来抢救保险标得,尽可能避免损失得扩大。


5)被保险人有义务如实申报保险标得危险状况,当保险标得所受危害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修订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