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律师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治理中央关于养老保险基金治理工作有关题目得通知新沂律师刑事诉讼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诉讼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治理中央关于养老保险基金治理工作有关题目得通知新沂律师刑事诉讼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新沂律师

     各区,县,局,总公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入1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划定》(市ZF1996年第1号令),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治理工作,现就有关基金治理中得几个详细题目通知如下:  1,关于参加统筹企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题目在贯彻实施市ZF1996年1号令过程中对于部门企业和自己涉及补交基本养老保险费题目,应严格按照市劳动局京劳险发〔1996〕87号文件有关划定执行,凡企业和自己按划定补缴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得,可计算缴费年限,并计进自己帐户。

      对于新参加统筹得企业,职工自己缴费部门,如数补缴后,转进职工自己帐户。

    对于企业缴费部门,须由企业按划定入行差额核算,核算后属于上缴企业,其上缴部门如数补缴后,可计算职工缴费年限;属于下拨企业不予补拨,但计算职工缴费年限。

      2,关于欠缴养老保险基金得系统确认自己帐户题目凡目前欠缴养老保险基金得局,总公司系统,应与市社保中央入行对帐,将欠款额度落实到详细企业后,才能对未欠款得企业确认自己帐户;区,县社保机构对有欠缴养老保险基金得2级公司也照此办理。

      3,关于《缴费清册》得复核题目各区,县,局,总公司社保经办机构上报得《缴费清册》,由市社保中央入行复核,并填写《缴费清册复核表》,《缴费清册复核表》经市和区,县,局,总公司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据此确认被保险人自己帐户金额。

      4,关于实施养老保险基金零点决算题目本市自1996年起实行养老保险基金零点决算轨制。

    所谓零点决算即以财务核算年度为准,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财务帐目上实际反映得基金收,支,余情况入行决算。

    相应得统计业务口径为上年12月至当年11月期间月报数据。

    1996年统计决算工作得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5,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