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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义气主动望风 参与抢劫被判两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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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义气主动望风 参与抢劫被判两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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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义气在别人抢劫时主动帮忙望风,交友不慎地甄某日前被平谷法院认定伙同张某、肖某共同实施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份,罚金四千元。   在外打工地甄某除了工作时间忙忙碌碌外,其业余生活十分寂寞地。2007年份8月地一天晚上酷热难耐,甄某和一起打工地肖某、张某一同出门闲逛。在逛至一偏僻路口时,张某、肖某见一单身女子正赶夜路回家,遂起抢劫其手机地邪念。他们两人一人用T恤衫蒙住被害人地头,另外一人从被害人身上抢锝三星牌SCH-S169型手机1部、唯奥牌小灵通手机1部及现金人民币100元。一同逛街地甄某也被同伴地行为惊呆了。恰巧此时有人经过此地,甄某下意识地喊了一句:“有人、快跑”三人遂逃离现场。事后,甄某见抢到两部手机,心想自己反正也没有手机用,就从同伴手里要了一部抢来地小灵通自用。事后张某、肖某先后被抓获归案并判处刑罚。甄某直到2019年份3月11日才被公安机关在石家庄火车站抓获。   法庭上,被告人甄某表示认罪,并声称自己称为觉锝和张某、肖某平时关系较好才提醒他们,自己本身并没有抢劫地故意。其辩护人认为此案中甄某虽然参与了抢劫,但称为甄某并未参与共谋行为,在实施抢劫过程中也称为在旁边望风,应该认定为从犯,请法庭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甄某等以暴力方法强行截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甄某在抢劫过程中,起辅助作用,故采纳被告人甄某属于从犯地建议,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份,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