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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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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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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司法公恰是我们的追求,但是在司法流动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难免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当发生了冤假错案之后,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划定,国家需要对于被受害的人给予一定的赔偿。

     假如当受害人对于国家赔偿的决定不满,那么,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一起望一下吧。

     一,国家赔偿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讯机关。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国家机关工作职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回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详细包含两项内容: (1)致害行为必需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职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需违法。

     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正当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

     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需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 (1)损害必需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需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2)损害必需是针对正当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如没收违法所得,绝管没收行为可能违法,但因为是违法所得,国家不予赔偿。

     4,因果关系要件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需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因果关系要件所要解决的是损害结果由哪种行为所造成,以初步明确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

     二,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吗《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哀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以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背本法划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背本法划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哀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哀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旬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哀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旬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哀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旬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以上就是国家赔偿案件能申请再审的具体先容。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划定,假如,我们对于国家赔偿所作出的生效决定不满,不能申请再审。

     但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特定的国家机关提出申诉和复议。

     通过这些途径也是可以入行司法救济的,但是,但愿我们了解的是申诉,复议以及再审是不相同的。